早於 2001 年時,深圳唯冠公司 (台灣唯冠股權持有) 於中國大陸註冊了 “IPAD” 的商標。自蘋果發佈 iPad 以來,兩家公司都就 “iPad” 商標誰屬而多次鬧出法律糾紛,在今年七月份蘋果向深圳唯冠支付 6000 萬美元商標轉讓費,讓其 iPad 系列產品能在中國大陸正式發售。
據 IDC 分析師報告指出,一直以來蘋果於平板電腦市場中佔領先地位,利潤極高,而且在中國大陸解決了商標問題之後,上季度售出的 iPad 約 115 萬部,而 Q3 季度則售出約 207 萬部,相比之下足足增長了 80%!分析師亦預計當 iPad mini 於中國大陸開售後,銷量會再次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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