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brey Johnson, 前 Color 公司的職員,分享了兩個關於蘋果收購 Color 和 Lala 的故事。兩間公司都分別是由 Bill Nguyen 所建立,並被蘋果以完全不同的原因收購。
Lala 分享音樂方式與今天的 Spotify 和 Pandora 類似,均是以 Stream 形式在互聯網上向用戶分享高達7百萬首歌曲。音樂亦能夠被購買並下載,且較當時iTunes 要便宜得多。
Johnson 指出 Lala 最大的強項就是當用戶在 Google 上搜尋大部分不同歌曲時,Lala 的連結總是在首幾項,原因是 Lala 與 Google 公司私下的搜索排名協議。因此,Lala 很成功地從 iTunes 上搶走很多銷售額。不久後,Google 更向 Lala 提出更進一步的合作,帶望藉此推出 Google Music 服務,Nokia 公司也相繼加入,也希望能夠與 Lala 公司合作。兩間公司均提出一個低於 Lala 公司個估值的價格,於是 Nguyen 便向喬布斯詢問看他是否有興趣購買 Lala。
2009年11月末,Nguyen 在喬布斯家中共進晚餐,在場還有 Eddy Cue,Tim Cook 以及其他蘋果公司高層。喬布斯開門見山地說,“Bill, 我直接給你一個數目,如果你喜歡的話,我們就了決整件事好嗎?” Nguyen 同意了。
喬布斯傳了一個小紙條給 Nguyen, Bill 看過後,點了點頭。交易在為時不到半分鐘內完成。
Lala 公司易手後,Nguyen 連同數名 Lala 的員工加入 Color, 其後蘋果公司亦順繼以7百萬美元收購 Color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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