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對小米的飢餓式行銷手法生厭,這種行銷手法原來除了可以引起消費者的注意外,還會引來監管部門的注意。近日台灣公平會針對去年小米的推銷手法,作出了裁罰,公平會以廣告不實等等的理由,共罰款小米需要繳付 60 萬新台幣。暫時小米對此沒有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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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小米在去年 12 月中的三波限量銷售中,雖然首兩次及第三次都分別宣稱有一萬台及 8000 台,但期間分別只售出 9339、9492 及 7389 隻,與標語中的數目相差約 600 隻左右。除此之外,公平會認為小米的 F 碼(優先預購權)的 1750 台手機,應獨立於第一波的一萬台之外,因此小米只應對外宣稱第一波只有 8250 台才對,而非一萬台,因此認為廣告不實、銷售手法與事實不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