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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萬 4000 名科技公司員工曾組織集體訴訟,追討蘋果、Google、Intel、Adobe、LucasFilm、Intuit 和 Pixar 公司因為互不挖角而造成的損失,雖然最後達到和解,各大科技公司為此賠償 3.24 億美元,但是法官似乎仍然不滿和解內容,因為最近美國法院否決了這個和解賠償申請,還說明賠償太少了。
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 Lucy Koh 在判決文件中表示,他們參閱大量文件,顯示蘋果、Google、Intel 和解賠償金額「falls below the range of reasonableness」,即是太少了,他們要求有關公司最少都要有 3.8 億美元賠償。美國司法部曾在 2010 年介入調查此事,並要求停止互不挖角。而在 2011 年 6 萬 4000 名員工對蘋果等公司的集體訴訟一直在審訊當中,他們指控互不挖角約定以不僱用對方員工,減少爭奪優秀工程師,從而壓低員工整體薪金,要求賠償金額高達 30 億美元,比之前提出的和解協議高很多。官司中甚至爆出已故蘋果前 CEO Steve Jobs 警告 Google 其中一個創辦人 Sergey Brin 不要挖角否則宣戰的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