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早前一些不良店家曾使用掉包法,把包裝內的 iPhone 換成其他東西,因此現時不少消費者在購買 iPhone 時,都會養成開盒檢查的習慣,確保手機操作正常。不過消費者在買東西時,有一樣東西未必會花心機檢查,但這東西卻有可能影響貨品日後的保養,而店鋪亦有可能因此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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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在過去 2 個月巡查香港 72 間手機零售店鋪,發現多間店鋪的 iPhone 售賣收據上的資料不完整,更甚者部分店鋪在收據上只寫上「大金 64」( iPhone 6 Plus 64GB )、「細金 64」( iPhone 6 64GB ) 等代號,涉嫌違反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其中 10 人更已被定罪,被判罰款 HK$1000 至 HK$20000 不等。
根據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售賣手機的收據上必須列明手機的名稱、品牌、型號、保養條款及日期、網絡及數據制式等資料,如未能符合要求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