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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近年推出的產品,都是以 i 字開頭,iMac、iPod、iPhone、iPad 都是以這個名字命名,但是蘋果決定發行第一款手錶,卻不是不叫 iWatch,而是叫做 Apple Watch,為何蘋果會改變命名規則?答案其實非常簡單。
原因十分簡單,iWatch 的商標和專利早就被多間公司註冊掉了。其中在美國,一個叫 OMG Electronics 的公司為了開發一個移動的設備,於是註冊了名為 iWatch 的商標專利,然後在 Indiegogo 網站進行集資,原來想集資 10 萬美元,結果只能集資 1434 美元,最後當然是一毫子都不能收……不止這間公司,其實在世界各地也有不少註冊了 iWatch 的商標的公司,例如在紐約,也有一間叫做 M.Z.Berger & Co. 的公司在 2007 年 6 月註冊了同樣的商標,Swatch 也因為 iWatch 會令顧客產生混淆之下,在去年也成功註冊了同類的商標。
如果蘋果堅持要用 iWatch 這名字,在部分國家甚至會遇到麻煩,有愛爾蘭的工作室 Probendi 在 2008 年是獲得歐盟的 iWatch 商標,而且在 Probendi 的網站標明其他人如在在歐盟使用 iWatch,他們會保留追訴的權利。這正如在瑞士,最近傳出一間名為 Leonard Timepieces 的公司,聲稱擁有 Apple Watch 的商標,雖然這商標有效期直至今年的 12 月,但已令到瑞士不能成為 Apple Watch 的首發國家之一。
面對那麼複雜的商標紛爭,蘋果使用一個爭議沒有那麼大的 Apple Watch 作第一款手錶的名字,也不是太過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