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可拍攝的智能手機及社交網絡大熱後,不少用家漸漸養成事無大小均拍攝照片並分享到社交網絡的習慣,其中「相機先吃」( 即在進食前先拍攝食物的照片,再上傳至社交網絡 ) 更成為一種非常普及的行為。但近日有國家竟公開表示,「相機先吃」這種行為有機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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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國報章 Die Welt 的報導,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在 2013 年 11 月建立了一則版權案例,當中指出桌面上的食物是廚師的創作品,而用家進入餐廳付款這個行為只是購買了其進食權,而食物的「影像分享權」則仍然在廚師手中。因此如果用家分享食物的相片前沒徵詢廚師的意見,將會侵犯廚師的版權。
會產生這種奇怪案例,原因在於歐洲對於版權保護非常嚴謹,歐洲法院曾審議進一步收緊版權保護法,令一系列藝術品亦受到版權保護。而由於德國認為廚師精心創作的食物亦屬藝術品之一,因此才會產生如此奇怪的規定。不過德國網站 Anwalt.de 卻指出並非所有食物皆受保護,關鍵在於食物是否經過精心佈置,像快餐食品便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