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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旅行的時候除了手機之外,總會攜帶一枚外置電池傍身,但不是每一塊外置電池都可以上機,事緣一名被查出攜帶不明容量的外置電池被拒過關的中國旅客,竟然為了可以上機竟然想親自拆開外置電檢查,結果悲劇了。
在中國的昆明機場,一名女性旅客通海關的時候,被查出攜帶一包無標記的外置電池,外置電池被拒登機,最初她不清楚規則,安檢人員試圖向他們解釋規定,但她和同行不聽勸阻,執意要拆開外置電池看容量,結果……
那個外置電池因短路突然爆炸了,整條海關通道內一片煙霧,安檢人員救熄火災後,就把該旅客被帶走調查,好地地一段飛機旅程從此泡湯了。
其實,據不同航空公司以及機場的規定,乘飛機時可以攜帶的外置電池數量各有不同,例如香港的國泰航空只能攜帶少過 20 件總容量低於 100Wh 的備用電池以及最多 2 件容量介乎 100 Wh 至 160Wh 的備用電池,在機身 X 光掃瞄的時候需要逐一拿出讓海關檢查,才能放行,沒有容量記認的外置電池,海關有權不容許帶上機,旅行時最好不要攜帶了。所有電池不能存放在寄艙行李,否則航空公司會要求客人取回,這可能導致航理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