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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 2017 年曾為過保 iPhone 換電的話,你可能會獲得蘋果的退款了。
蘋果在官網的支援網頁(香港/台灣)交代過保 iPhone 換電退款計劃,如果你曾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期間為已過保養的 iPhone 6 或以後的 iPhone 型號更換電池,而你又因此繳付 HK$635/NT$2590 過保換電費用的話,蘋果公司會向你退回 HK$407/NT$1700 差額。HK$407/NT$1700 退款將以電子轉帳方式退還,或退還到客戶繳付過保換電費用時使用的信用卡賑戶。
要合乎退款資格,過保 iPhone 的電池必須在蘋果公司的授權維修地點(Apple Store、Apple 維修中心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完成更換。另外在保養期內的 iPhone 更換電池,將無法獲發此退款。
蘋果公司會在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透過電郵聯絡合資格的客戶,指示如何申請退款。但如果你在 2018 年 8 月 1 日還未收到蘋果公司的電郵,但認為自己符合退款資格,你要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與蘋果公司職員聯絡,你或要向蘋果提供蘋果授權維修地點的維修證明,證明你符合資格領取退款。
蘋果因為悄悄在舊 iPhone 的 iOS 加料,令電池壽命和效能掛勾,觸發「電池門事變」。在 2017 月尾蘋果宣佈減低 iPhone 6 或以後型號 iPhone 的過保換電費用到 HK$228/NT$890,平息民憤,但部分在宣佈過保換電減價前為過保 iPhone 換電的用戶仍然不滿蘋果的決定,認為自己沒有因為減價受惠,迫使蘋果進一步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