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日預告將於 9 月 3 日召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公聽會,其中經濟部預告將會禁止台灣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業務,違者將處 5 萬至 500 萬以下罰鍰。換言之,包括知名的愛奇藝、騰訊 We TV 等將會面臨在台尋無代理及經銷商的窘境。
不過也有業者指出,未來中國 OTT 服務業者可能會改為直營,或是透過其他地區的代理商運作以尋求在台推出服務,但如此一來費用和客服品質將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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