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for Life 這句標語可能會在未來於 Apple 產品中出現。Apple 於 2020 年 9 月 4 日透過其法律代表於香港提交 iPhone for Life 商標進行註冊。
iPhone for Life 這句標語曾在 2009 年美國電訊公司 Sprint 使用過,當時用作宣傳「租用」iPhone 計劃,付月費就可以每 24 個月更換一次新 iPhone。
今次蘋果在香港註冊的商標用上 35 及 36 類别編號,當中 35 是用於零售,而 36 則用於金融服務。相信,申請零售用的商標是相當合理,但Apple 同時申請將該商標用於「金融服務」,除了 Apple Pay 外,還有可能用於未來的 Apple 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