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導多家科技公司包括 Facebook、Twitter、Google 等企業,私下去信香港政府,表示若當局計劃修訂私隱條例,他們可能要對惡意行為承擔責任,到時他們或會選擇撤出香港,停止為香港提供服務,以避免香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
亞洲互聯網聯盟於 6 月 25 日發信,表示對「反起底」法例感到擔心,可能會使他們的員工,因為用戶在網上發佈的內容而面臨刑事起訴或調查。
當中也提到防止科技公司受到制裁的唯一方法,是避免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
早前,香港政府計劃修訂私隱條例,將「起底」刑事化,違者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