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0 年開始,Apple 決議不再向購買新款 iPhone 的使用者提供充電器,當時引發了不少批評與抱怨,然而這件事情並未隨著時間而落幕。根據國外媒體報導,巴西的法官最近判定 Apple 必須要賠償一名男子 5,000 巴西雷亞爾 (約新台幣 31,617 元、港幣 8,485 元),原因就是 Apple 未在新款 iPhone 包裝內附上充電器。
法官認為將 iPhone 與充電器分開銷售的是一種搭售行為,即購買 iPhone 的使用者必須額外購買搭售品「充電器」才行。而搭售在巴西是被禁止的做法,因此判定須賠償。
過去,巴西政府就已經針對 Apple 的這項決定開罰 200 萬美元,如今又有個人獲得賠償的案例。或許這會使得 Apple 決定未來在巴西銷售 iPhone 時附加充電器,因為像在法國,受到當地政策影響,Apple 在銷售 iPhone 時會附加充電器與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