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在工餘時間仍然要接聽不少工作上的電話,或是需要時刻查看工作電郵,工作時間幾乎是無間斷,沒有正真的「下班時間」,近日法國就立法規定了一個十分有人性的法例,要求員工數超過 50 人的公司,必須要與員工商討出一個可以完全拒絕接電話、看電郵的時間。就算商討失敗,公司亦需要自行制定一個可以讓員工不被工作煩擾的時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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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不少公司都擔心這個法例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運作,現在有不少公司都需要有人輪流運作,特別是公司中的 IT 部門,如果是媒體業務的話,更是需要隨時處理突發事情,同時公司亦必須要盡全力定出一個最低限的時間公告,對公司來說是十分困難。不過話雖如此,員工的私生活及私人時間都是十分寶貴,要員工對公司有歸屬感,總不能把員工無時無刻的工作,休息也是十分重要。可是,法國的「慢活」方式享負盛名,台灣及香港等等生活節省急促的地方會有可能出現類似的法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