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AI 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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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地區法院法官 Beryl A. Howell 於上週五裁定,AI 生成的藝術作品無法獲得版權。她主持了一場針對美國版權局的訴訟,該局拒絕了 Stephen Thaler 使用他創建的 Creativity Machine 算法製作的 AI 生成圖像的版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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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作者身份是版權的基石

Thaler 曾多次嘗試將該圖像版權列為「代表 Creativity Machine 的工作」,這將列出作品的作者為作品的創作者,而 Thaler 為藝術品的擁有者,但他一再被拒絕。在去年辦公室的最後一次拒絕後,Thaler 起訴了辦公室,稱其拒絕是「武斷的、反覆無常的… 並且不符合法律」,但 Howell 法官並不這麼認為。在她的決定中,Howell 法官寫道,從未授予過「沒有任何指導人手」的工作版權,並補充說「人類作者身份是版權的基石」。

法官引用了過去的案例,例如一隻猴子自拍的案例。相比之下,Howell 法官指出,一名女子從她填滿的筆記本中編輯了一本書,她相信這些「詞語是由」超自然的「聲音」對她「口述」的,這是有版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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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正在接近版權的新疆界

然而,Howell 法官也承認,人類正在「接近版權的新疆界」,藝術家將使用 AI 作為工具來創建新作品。她寫道,這將提出「有關版權 AI 創建的藝術需要多少人類輸入的挑戰性問題」,並指出 AI 模型經常在現有的工作上進行訓練。

提出上訴

Stephen Thaler 計劃對此案提出上訴。他的律師,Brown Neri Smith & Khan LLP 的 Ryan Abbot 說:「我們尊重地不同意法院對版權法的解釋」,根據 Bloomberg Law 的報導,美國版權局也發表聲明說,它認為法院的決定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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